前言
作者着眼于他所观察到的尚未出现工业革命的世界经济,首次系统分析了国民财富产生、分配与持续运转的内在规律。他认为人类利己的动机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暗中推动一切经济行为,同时强调政府应尽可能少地干预,并给予贸易自由的发展。
近代以来,一个国家真正的崛起,更多取决于它是否在经济上崛起,纯粹靠军事征服和领土扩张而实现的崛起,很难长久维系。
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增加国民财富为主线,以资本主义社会3个阶级的3种收入理论为核心,总结出国民财富增长的两种途径:
- 分工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 增加劳动者人数和资本积累。
重要观点:
- 分工的重要性
- 劳动价值理论
- 自由贸易的主张
- “看不见的手”
- 规范政府的职责
第一篇 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以及劳动生产物自然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
第1章 论分工
凡是能够分工的工作,一旦使用分工制,就能够相应地增加劳动的生产力。一个国家的产业和劳动生产力如果极高,那么各种行业的分工通常也能达到极高的程度。
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进,以及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多的娴熟程度、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
人类把精力集中在单一事物上比起分散在多种事物上,更能发现达到目标的简易、快捷方法。
小型制造业的分工,并不比大型制造业更为精细。
凡是能够分工的工作,一旦使用分工制,就能够相应地增加劳动的生产力。
一个国家的产业和劳动生产力如果极高,那么各种行业的分工通常也都达到极高的程度。
在落后社会中由一人独任的工作,在进步社会中一般都由几个人合作完成。
农业生产力增进的程度总跟不上制造业,主要原因也许就是农业不能完全采用分工制度。
最富裕的国家,在农业和制造业上都优于邻国,但制造业方面的优越程度必定大于农业方面。
贫国的耕作尽管不及富国,但贫国生产的小麦,在品质及市场售价方面却能在相当程度上与富国竞争。
在富国的土壤气候适宜于某类制造业的情况下,贫国不能和富国竞争。
有了分工,同样数量的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得多的工作量:
- 劳动者的技巧因为专业而日益精进;
- 通常从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会损失不少时间,分工可以避免这种损失;
- 由于专门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完成许多人的工作。
分工的结果,每一个劳动者由于终生从事一种单纯操作,当然可以大大提高熟练程度。
劳动者从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时,通常要闲荡一会儿。
他人所需的物品,他能够充分供给;自身所需的物品,他人也能充分供给。
第2章 论分工的原因
在文明社会里,任何人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其他人的合作与帮助。就像我们过去在交易或者购买的过程中获得需要的帮助那样,分工真正的性质也是从类似的交换中产生的。
人几乎离不开他的同类的帮助,而仅仅依靠人们的善意他是无法得到这些帮助的。假如他能诉诸对方的自利心,向对方说明,他要求他们所做的事情对他们自身有好处,他反而更有可能达到目的。
每个人都有同样的责任要承担,有同样的工作要干,那么就不可能有职业上的不同,也就不可能有才能上的重大差别了。
人类之间的不同才能对彼此都有好处:他们各自才能的不同产品,通过互通有无、以货易货和交换的普遍天性,从而形成一种共同财富—每个人都可以交换到他所需要的其他人的才能所生产的产品。
第3章 论市场范围对分工的限制
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一个地区如果没有水运而只有陆运,人们只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一小部分,也只能够提供现在人们在各种产业中所得到的相互帮助的一小部分。
分工的原因是交换,所以分工的范围必然受到交换范围的制约,也就是市场范围的制约。
水运为各种产业开辟了广阔的市场,这是仅靠陆地运输办不到的。
由于水运的利益这么大,工艺和产业的最初改进必然出现在这些便于向全世界开放、成为各种劳动产品市场的地方。
一个国家如果有一条并不分成许多支流,而又在入海以前流经另一个国家领土的河流,商业绝不可能发达,因为拥有另外领土的那些国家往往尽力阻止上游国家和大海之间的交通。
第4章 论货币的起源和作用
货币的流通极大地方便了商品的交换。人们最初使用牲畜等作为普遍的交换媒介,最后却都选用金属来完成这种职能,而不同的国家为此目的使用了不同的金属,最常见的金属是金银铜铁。
一旦社会分工完全确立,一个人自己的劳动产品就只能满足他所需要的很小一部分。他把自己劳动产品的超过自己消费的剩余部分,用来交换自己需要的他人劳动产品的剩余部分,从而满足自己的绝大部分需要。
没有任何商品比金属更容易没有损失地保存,还可以没有损失地分割成许多小块,又很容易把这些小块再熔合起来。这种性质是任何其他商品所不具备的,所以最适合作为商业和流通的媒介。
用粗金属条作为货币有很大的不便:称量的困难;化验纯度的困难。
准确地称量和化验金属的不方便性使铸币制度得以产生,铸币的两面完全覆盖官印,有时边缘也有印记,用来确保金属的纯度,也用来确保重量。
- 使用价值:有时表示某一特定物品的实际用途
- 交换价值:有时表示占有该物品所带来的对其他物品的购买力
具有最大使用价值的物品往往很少或根本没有交换价值;反之,具有最大交换价值的物品往往很少或根本没有使用价值。
第5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及货币价格
用来购买世界一切财富的,不是金银,而是劳动;而一件商品的交换价值更多地用货币的数量来衡量。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而货币只不过是商品的名义价格。
劳动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一件物品的交换价值,必然总是精确地等于它对其所有者提供的这种支配力的大小。
确定两种不同劳动之间的比例往往是很困难的。仅靠支出在两种不同工作上的时间往往不能确定这种比例。
一件商品的交换价值更多地用货币的数量来衡量,而不是用它所能交换的任何其他商品的数量来衡量。
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
劳动的真实价格就是为得到劳动而给予的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劳动的名义价格就是一定数量的货币。
每一种其他商品在某一具体时间所能购买的劳动的数量总是和它在当时所能购买的生活资料的数量成比例。
劳动是唯一普遍的、精确的价值尺度,是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用来比较不同商品价值的唯一标准。
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商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之间存在正比关系。
各国最初认定的法定支付手段,都是作为价值标准的那种铸币。
在某一种法定比例持续有效时,各金属铸币的价值,其实由最昂贵金属的价值决定。
第6章 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商品的价格包括三部分:资本利润、工人工资和土地地租。任何商品的价格必由这三部分或者其中之一构成。在支付了土地的地租和工人的工资后,剩下的必定是利润。
在原始社会,劳动的全部产出物都属于劳动者个人。一种物品所能交换和支配的劳动量,相等于生产这种物品所必须付出的劳动量。
某些人手里积累有资本以后,就会运用该资本,为其他人提供原材料和生活资料,以期通过售卖他们的劳动产品,获得原材料增值的利润。
工人劳动使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必须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一部分作为企业家的利润。
资本的利润和监督管理这种劳动的数量、强度、技巧完全不成比例。利润完全受投入资本的价值支配,其大小与资本的大小成比例。
一种产品,越接近于最终完成阶段,其价格中的工资和利润的部分,相比地租部分来说,比例越大。
在生产过程中,不仅利润的项目增加,并且后一阶段的生产者,比前一阶段的生产者,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因为后者比前者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本。
来自劳动的收入称为工资。来自投资的收入称为利润。有资本不自用,而是转借他人,所得的收入称为货币的利息。
完全由土地获得的收入称为地租,属于地主。
第7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
商品的自然价格是指等于按这种商品的自然率生产、制造和运输这种商品到市场所需要支付的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出售价格;市场价格是指商品的实际卖出的价格。市场价格围绕自然价格上下波动。这种一般或平均比率,称为当时当地通行的工资自然率、利润自然率、地租自然率。
如果一种商品,其出售价格,恰好等于按这种自然率生产、制造和运输这种商品到市场所需要支付的工资、利润和地租,那么就说这种商品是按照其自然价格出售的。
商品的自然价格(包含这一合理利润),虽然未必是一个商人肯出售这种商品的最低价格,但却是相当长时期内他愿意出售的最低价格。
商品在市场上卖出的实际价格,叫做它的市场价格。
商品的市场价格,决定于这种商品的实际供应量,与愿意支付它的自然价格的人的比例关系。愿意支付它的自然价格的人称为有效需求者,而这种需求称为有效需求——只有有效需求才可能使一件商品被售出。
市场上任何商品的供应量,如果不能满足所有有效需求,而某些有效需求者又不愿放弃这一需求,那么在他们之间,就会产生价格的竞争。
如果商品的供应量大于有效需求的数量,那么必然有一部分商品不能按照自然价格出售,而只能按低于自然价格的价格出售。
在超出程度相同的情况下,易腐烂的商品要比耐用品更容易引起激烈的卖方竞争。
市场上每种商品的供应量都会自动适应有效需求。
虽然由于偶然因素,市场价格会高于或者低于自然价格,不能持久地稳定在自然价格,但是它总是趋向于自然价格。
实际生产量,则有时候极多,有时候极少,所以有效需求即使不变,市场价格还是会时高时低,频繁和大幅变动。
商品市场价格的偶然和暂时波动,主要影响价格中工资和利润的部分,地租部分受到的影响较小。
商品市场价格的偶然和暂时波动情况,要看当时市场上积存商品或劳动的供需情况,或者说,要看当时已经完成的工作和等待完成的工作的多寡而定。
垄断价格是向买者勒索的最高价格,或者认为买者会接受的最高价格;自然价格,或者自由竞争的价格,是卖者所能接受的最低价格,也是他能够继续从业的最低价格。
商品的市场价格,可能长期高于自然价格,但不可能长期低于自然价格。
在制造业繁荣的时候,学徒法规或者其他垄断性法规,能够使从业者的劳动工资提高到自然率之上,但是当制造业衰微的时候,它又会使从业者的劳动工资降低到自然率之下。
第8章 论劳动工资
劳动者具有丰富的劳动报酬和充沛的生活资料,是国家财富增加的必然结果,也是自然征兆;而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不足,则是社会停滞不前的征兆;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是社会倒退的征兆。
在任何地方,劳动工资都取决于双方订立的契约。而双方的利益是绝对不一致的:劳动者希望多得,雇主希望少给。
地主、农场主、企业家等,他们由于有充足的资本,即便支持一两年不雇佣劳动者也没有关系;但是,很少有劳动者能够支持一个星期或一个月不工作,能坚持一年的几乎没有。所以从长期看,虽然雇主和劳动者同样需要对方,但是雇主对劳动者的需求程度没有劳动者对雇主的需求程度迫切。
劳动者需求的增加,与预计用来作为劳动者工资的资金的增加成比例。
使劳动工资增加的,不是国家财富的实际大小,而是国家财富的增值速度。所以最高工资不是出现在最富有的国家,而是在增长最快的国家。
丰厚的劳动报酬,是国家财富增加的必然结果,也是自然征兆;而贫穷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不足,是社会停滞不前的征兆;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是社会急速退步的征兆。
贫穷无疑会使人不想结婚,但是并不能阻止结婚。贫穷甚至还有利于生育。
贫困虽不能阻止生育,但是却极其不利于抚养孩子。
就像供需关系左右着市场上其他商品的生产一样,对人口的供需也决定着人类的繁殖。生产过于迟缓,就需要促进;过于迅速,就需要抑制。
自由雇工和奴隶一样,生活费用也由雇主提供。因为支付给各种雇工的工资,按照社会需求的增加、减少、不增不减,必须能够维持他们的生活。
因为奴隶的消费由主人或监工管理,雇工的消费却由自己管理。富人家的管理方式凌乱、挥霍无度,穷人家的管理方式则精打细算、小心谨慎。所以,奴隶的消费支出必然比雇工的消费支出要高。
不是在社会极度富裕的时候,而是在社会处于进步状态、逐渐走向富裕的时候,贫穷的劳动者——社会的最大多数成员的生活状态,才是最幸福、最舒适的。
如果采用按件计酬的方式,就会有很多劳动者因为过度劳动而损害自己的健康。
自然的天性要求,在紧张工作之后,得到适当程度的休息方式——或者是悠闲自在一会儿,或者是纵情娱乐一会儿。如果不这样,就会发生危险,甚至致命。
- 对雇工的需求增加,而雇工的供给却减少,所以劳动价格在物价低廉时上升。
- 对雇工的需求减少,而雇工的供给却增加,所以劳动价格在物价昂贵时下降。
各类雇主在物价昂贵的时候和雇工签订契约,比在物价低廉的时候更为有利。
物价昂贵的年代,倾向于提高独立工人对雇工的工作效率,而物价低廉的年代,则会降低这种比例。
以远销异国为目的的大型制造业的生产量,与其说是取决于产地国每年物价的低廉或高昂,不如说取决于消费国每年的需求情况,取决于战争还是和平,取决于其他竞争制造业的兴衰,取决于主要顾客的消费心情好坏。
劳动的货币价格必然受到两种情况支配:一是对劳动的需求,二是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价格。
对劳动的需求,决定着必须向劳动者提供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而劳动的货币价格,决定于购买这些个数量所必需的金额。
劳动的货币价格,在物质突然丰富的年份,由于对劳动的需求增加,而上升;在物质突然匮乏的年份,由于对劳动的需求减少,而下降。
食物价格随着年收成时而跌落时而上升,而劳动价格却因为两种对立的趋势互相抵消,这也许就是劳动价格在任何地方,都比食物价格显得更稳定、持久的原因吧。
第9章 论资本利润
城市的雇主往往雇不到需要数量的工人,被迫抬高劳动工资,资本的利润率自然就下降;在农村的情况恰恰相反,大量集中的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而相互竞争,被迫降低工资待遇,资本家的资本利润率自然提高。
资本的增加,提高了工资,而降低了利润。
资本的利润,不但受到商品价格的影响,还受到竞争者以及顾客的影响,以及商品在运送和储藏中所发生的意外变故的影响。
首先可以确定一个原则:凡是在货币使用能够得到较多利益的地方,利息也较高;凡是在货币使用不能得到较多利益的地方,利息就较低。于是可以确信:一个国家资本平均利润的变化,必然跟市场的平均利息率保持一致。利息高,则利润高;利息低,则利润低。所以,可以根据利息率的变化,略知资本利润的变化。
在繁荣的城市,拥有大量资本的雇主往往雇不到需要数量的工人,于是互相竞争,抬高劳动工资,而资本利润率下降。在偏远的乡村,由于缺乏大量资本雇佣所有的劳动者,于是他们互相竞争以获得工作,降低了劳动工资,而资本利润率提高。
随着财富、人口的增加,资本利润降低;劳动工资却不随着资本利润的降低而降低。只要资本增加,不管利润高低,对劳动的需求都会增加。资本利润虽然很低,资本却会继续增长,并且增长得越来越快。
低利润的大资本比高利润的小资本增长更快。
新领土的获得或者新行业的发展,也会提高资本的利润率,从而提高货币的利息率。由于一国的资本不够投入新获得或者新发展所带来的全部业务,只能投入利润最高的行业。必然有一部分资本从原来的旧行业撤出来,投入更为有利的新行业。于是旧行业的竞争压力减小,商品供应减少,商品价格提高,从而资本利润率提高,货币的利息率提高。
社会的资本存量,即维持产业的资金减少,可以使劳动工资降低,从而使资本利润率以及货币利息率提高。劳动工资降低,社会上剩余资本的所有者,就能够以比从前低的成本为市场提供商品;由于他们提供给市场的资本比以前少,所以能够以比从前高的价格出售商品。支出的少,获得的多,他们的利润从两方面增加,所以能够支付很高的利息率。
在一个财富已经达到极限的国家,各行业的投入资本都达到其性质和范围所允许的最大程度,一般净利润率变得极低,从而所能负担的利息率也变得极低。
通常市场利息率与一般净利润率所应当保持的比例,必然随着利润的升降而变动。
高利润比高工资更会抬高商品的价格。
- 商品价格中属于工资的部分,在所有制造阶段,只是按算术级数递次提高。
- 商品价格中属于利润的部分,在所有制造阶段,却会按几何级数递次提高。
高利润对抬高商品价格的作用,就相当于复利对抬高债务的作用;而高工资对抬高商品价格的作用,只相当于单利对抬高债务的作用。
第10章 论工资和利润随劳动和资本的用途不同而不同
在同一个地方,虽然劳动和资本有多种不同的用途,但是它们的收益肯定都相等,或接近相等。
工人工资和资本家的利润,随着劳动和资本的用途不同而有很大差别
一种原因是各种用途本身的情况,这些情况抵消了促使其收益与一般收益平等的因素,例如本来某一行业只有微薄利润,一般情况下人们会离开这个行业而使之衰微,但是由于这一行业的某些特殊性,使其利润得以相当补偿,而维持了下来;反之亦然。另一种原因是欧洲各国的政策都不允许事物完全自由地发展。
在最自由的地方,使各种用途收入平等得满足三个条件:
- 这些用途在当地众所周知且已经稳定;
- 这些用途必须在自然状态下;
- 这些用途必须成为使用者的唯一或主要用途。
以下情况抵消了促使某一职业的收益与一般收益平等的因素:
- 职业本身给劳动者带来的愉悦程度;
- 学习这种职业的难易程度,学费多寡;
- 这种职业的稳定性;
- 这种职业所承担的责任轻重程度;
- 在这种职业获得成功的可能性。
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洁净程度,以及受到的尊敬程度不同,工资有高下之别。
不愉快和不名誉对资本利润的影响和对劳动工资的影响相同。
资本的利润则不大受这一因素影响。这大概是因为,各种投资方法就其学习的难易程度而言,其实都差不多。国内或国外贸易的任何行业,投资难度都一样,谁也不比谁更难。
他们一旦有了工作,其工资所得必须能够维持他们没有工作时候的生活,并且必须对这种不稳定所带来的焦虑、沮丧予以补偿。
在任何行业,资本的一般利润都不受行业稳定性的影响。资本是否稳定地使用,不取决于行业,而取决于从事这个行业的人。
这是因为被托付给他们的材料很贵重。
虽然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利润率,但是这跟职业者所承担的责任轻重毫无关系。
如果一个职业,只有1个人能够成功而20个人不能成功,那么这个人就应该得到那20个人得不到的全部。
一般利润率随风险程度的增高而增高,但增高的程度和风险的大小似乎不成比例,也就是说,增高的利润不一定能完全抵偿所冒的风险。
在同一个社会里,各种用途资本的一般或平均利润率,和各种劳动的工资相比,更接近同一个水平。
零售商与批发商表面上的利润差异,在城市比在农村小得多。
在其他情况都相同的地方,新行业的工资一般都高于旧行业。
资本的利润,随着商品的价格而变动。当价格升高时,资本的利润增加;当价格降低时,资本的利润下降。商品的价格总会有波动,但是一些商品的价格波动,往往比另一些商品的价格波动要大很多。
如果同一行业的工人都领取同样的工资,没有了自由竞争,人们的劳动才智就停止了发挥。社会贫富的进步或者倒退,不会影响不同用途的劳动和资本的不同工资率和利润率的比例。
欧洲政策主要是以这三种方式造成不平等:
- 限制某些职业中的竞争人数,使想加入这一职业的人进不去;
- 增加某些职业上的竞争,使其超过自然的限度;
- 不让劳动和资本自由流动,使其不能随便从一个职业转移到另一个职业,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
同业组织的排外特权。在有这种特权的城市,只允许同业组织内部进行自由竞争,组织外的人很难进入这个行业。
凡是阻碍劳动自由流动的东西,也同样阻碍资本自由流动。但是,行业组织对资本自由流动的阻碍相对劳动来说要小。
地租是租地人使用地主土地的代价。
第11章 论地租
在决定租约条件时,地主都尽量使租地人获得最少的收益,也就是说,在土地的生产物中,只留给租地人用来补偿他所付出的农业资本(包括种子、耕畜和其他农具、工人工资)和提供他应得的当地农业资本的一般利润,剩下的地主全部拿走。所以,地租是租地人在不亏本的条件下所愿意接受的最小数额,是他按照土地实际情况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这一数额就是土地的自然地租。自然地租是大部分出租土地应得的地租。
作为使用土地代价的地租,是一种垄断价格。它完全不和地主改良土地所付出的资本,或者地主所能收取的数额成比例,而是和租地人所能支付的数额成比例。租地人生产的越多,地主能收取的越多。
商品上市所需要支付的工资和利润越高,商品价格越高;商品价格越高,能够支付给地主的地租越高。
地租随土地肥沃程度以及土地的位置而不同。为了使土地适合特殊产物的生产,农业家一般都会投入更多的土地改良费用和更大的耕作费用,改良费用的增加提高地租,耕作费用的增加提高利润。
任何地方的土地,所产的食物都足以维持上市所需的劳动,并且还有剩余。剩余的量,不仅足够补偿雇佣劳动的资本及其利润,还可以支付地主的地租。
良好的道路、运河或可通航河流,可以减少运输费用,从而使偏远地方和城市附近更接近同一水平。所以,交通改良是所有改良中最有效的。
谷田和牧场都是大部分耕地的用途。这种土地的地租和利润,决定其他一切耕地的地租和利润。
生产人类食物的耕地的地租,支配着大部分其他耕地的地租。
由于土地改良和耕作进步,剩余的粮食增多,人们对贵金属和宝石等土地的其他产物的需求也相应增多,对衣服、住宅、家具和其他一切便利品的需求也会增多。这为土地产品产生地租增加了可能性。
一个国家的人口,不与衣住材料所能供给的人数成比例,而和食物所能供给的人数成比例。
土地的地面产出物的地租,一般等于总生产额的1/3。这个比例很稳定,不太受意外变故的影响。
金属价格的大部分都是由工资和利润构成。
贵金属的最低价格,也就是它在市场上所能交换的其他货物的最小量,跟一切其他货物一样,受同样的原理支配。
贵金属的最高价格只取决于本身的实际供给情况,而不受其他任何货物的价格支配。
实用、美质、稀少,是贵金属之所以贵的原因,解释了其为什么能到处换得很大数量的其他货物。贵金属并不是在作为货币之后才具有高价值,它本身就具有高价值,它也是因此而适宜作为货币。
贵金属或宝石矿山能给所有者提供的地租,不与其绝对产出力成比例,而和其相对产出力成比例,也就是说,和该矿山对其他同类矿山的优越程度成比例。
土地的生产物及地租,其价值不和相对产出力成比例,而和绝对产出力成比例。
任何东西,只要能使生产粮食的土地产出力增加,就不但增加了该土地的价值,并且使生产其他产物的土地的价值也增加。
因为廉价商品的购买者比高价品的购买者数量多,所以廉价商品能售出更多的数量和更大的价值。前者与后者总量之间的比例,肯定大于等量的高价商品与廉价商品的价值比例。
不断的土地改良和耕作进步,使得粮食产量日益丰富,这必然增加人类对其他仅供实用及装饰用的非食物的土地生产物的需求。
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产品
间或能提供地租的土地产品
总能提供地租的产品与间或能提供地租的产品价值间比例的变动
在任何国家,贵金属数量的增加可能由于以下两种原因:第一,供给贵金属的矿山的产量增加;第二,国家财富增加,即社会年产物增加。
廉价商品的总量对高价商品的总量的比例,通常肯定大于一定数量高价商品的价值对等数量廉价商品的价值的比例。
天然产物:
- 人类的劳动无法使其数量增加;
- 人类的劳动能使其数量随需要增加;
- 人类的劳动虽然能使其数量增加,但是增加的实际数量却不一定如人意。
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第一类天然产物的真实价格可以无限制地上升;第二类天然产物的真实价格虽然可以大幅提升,但是不能长久超过某一限度;第三类天然产物的真实价格在改良进程中也有提高的趋势,但是在同样的改良程度下,价格则有时下降、有时上升、有时不变,随意外事件而定。
只有富国才能支付金银的高价格,贫国不能,所以富国的金银价格才昂贵。
牲畜、家禽、各种猎物的价格比谷物低廉,却差不多可以证明这个国家的贫穷野蛮。
第一,这种产物的数量比谷物多,可以推知畜牧荒地的面积比谷物耕地大得多;第二,畜牧荒地的地价比谷物耕地低廉,可以推知该国的大部分土地没有加以耕种和改良。
改良会自然地逐渐降低一切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一切制造业的费用都会随着改良逐渐减低,没有例外。
有些制造品,从改良所得的利益不够补偿原料真实价格的增高。
每一次对社会状况的改良,都会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使地主的真实财富增加,从而对他人的劳动或劳动生产物有更大的购买力。
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既然能直接降低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也就能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
社会真实财富的增加,社会所雇佣的有用劳动的增加,都会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
一个国家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其价格自然分解为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三部分。这三部分,构成三个阶级人民的收入。
- 地主阶级,利益和社会一般利益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他们往往不清楚自己阶级的利益。地主阶级是特殊阶级,他们获得收入非常容易,不用劳心也不用劳力。
- 靠工资生活的阶级的利益同样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虽然他们的利益和社会利益息息相关,但是他们却没有理解一般社会利益的能力,更不能理解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
- 靠资本利润生活的雇主阶级。利润跟地租和工资不同,不会随着社会的繁荣而上升,随着社会的衰退而下降,相反,它在富裕的国家高,在贫困的国家低,在迅速衰退的国家中最高。
第二篇 论资产的性质、积累和用途
预先存储的资产越丰富,分工的程度就越可能精细;分工的程度越精细,同一数量工人所能加工的原料,就能按更大的比例增加。
一个行业分工越精细,所需要的工人数量就越多;或者说,使分工能够越来越精细的,正是因为工人数量的增多。
第1章 论资产的分类
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总资产,也就是所有居民的资产,可以自然地划分为三部分:消费资产、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一个生活安定的人,通常会把自己的资产分为两类,一类追求享乐,一类追求利润。
为投资者产生收益,即利润的资本有两种使用方法:
- 生产制造,或者买入商品,然后再卖出去,以差价获得利润。
用资本来改良土地,或者购买先进的机器,等等。
流动资本:必须在流通中才能产生利润的资本
固定资本:不经过易主转手,不需要流动,就可以获得利润
固定资本包含:
- 一切使劳动变得方便和快捷的机器与工具。
- 一切能够获得利润的建筑物,如商店、堆栈、工场、农屋、厩舍、谷仓等。
- 用开垦、排水、围墙、施肥等方法投入的,使土地变得更适于耕作的土地改良费。
- 社会上一切人民所学到的有用才能或技术。
流动资本包含:
- 货币。
- 屠户、牧畜养殖者、农场主、谷商、酿酒商等人所拥有的食物,他们出售这种食物来获得利润。
- 耕作者、制造者、布商、木材商、木匠、瓦匠等人用来加工成衣服、家具、房屋等的材料。
- 已经制成但仍然保留在制造者或商人手中,尚未出售给真正的消费者的商品,例如锻冶店、木器店、金店、宝石店、瓷器店以及其他各种店铺柜台上陈列着的制成品。
固定资本都是由流动资本转化来的,并且要不断地由流动资本来补充。
没有流动资本,固定资本不能产生任何利润。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具有同一个,也是唯一的目的,就是使留供目前消费的资产不致缺乏,而且能够增加。
流动资产的补充主要有三个来源,即土地产物、矿山产物、渔业产物。
土地、矿山和渔业的生产量,在自然生产力大小相等的场合,和投资量的大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好坏成比例。在投资量相等、资金使用情况同样得当的场合,就和自然生产力的大小成比例。
第2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产的一部分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费用的货币
货币的存在和流通,增加了社会收入。用纸币代替金属币,是用低廉的商业工具代替昂贵的商业工具,但方便程度几乎相等。一个国家市场上的纸币金额,不能超过所代替的金属币的价值。
个人私有土地的总地租,包含农场主付给地主的所有支出。
纯地租:
- 在总地租中,减去管理、修缮的各种必要费用后,剩余的部分;
- 在不损害原有财产的基础上,可留供地主目前消费的资产;
- 可供地主用来购置衣食、修饰住宅,供他私人享乐的资产;
- 地主的实际财富,不以其总地租,而以其纯地租的数量为定。
一个国家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
纯收入:
- 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剩下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
- 在不侵蚀资本的基础上,留供居民享用的资产;
- 这种资产用于目前的消费,如购置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娱乐品等等;
- 国民真实财富的大小,不以其总收入,而以其纯收入为定。
固定资本的目标,就是增加劳动生产力,使同样数量的工人能够完成更多的工作。
适当地投在固定资本上面的任何资本,都能很快地带回很大的利润,并且由此增加的年产物价值,会比投入的维护费大得多。
在一个大国,固定资本的维护费,跟私有土地的维护费相当。
和固定资本的维持费不同,流动资本的维持费,有部分可以列入社会纯收入。
社会流动资本与个人流动资本有所不同。个人的流动资本,不能算作他的纯收入;他的纯收入全部由他的利润构成。但是社会流动资本,虽然由社会里每个人的流动资本合成,但不能因此就说社会流动资本绝对不能算入社会纯收入。
社会流动资本中的货币,其维持费不能算入社会纯收入。
货币就其对社会收入的影响说,它和固定资本是很像的:
- 经营上使用的机器和工具,其制造和维护,需要一笔费用;这笔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
- 无论就个人还是社会来说,构成固定资本的经营中使用的机器和工具,都不能算作总收入或纯收入的一部分。货币也是这样。
- 节省制造和补偿货币的费用,也算社会纯收入的增加。
因为纸币在外国不能用法律强迫其兑现,不能通用,所以纸币是不能送到外国去的。
这巨额的金属币就像新创的基金一样,可以用开创办新的事业。国内贸易现在由纸币经营,金属币就移转过来作为国际贸易的基金。
推动产业需要三样东西,即材料、工具和工资。材料是劳动的对象;工具是劳动的手段;工资是劳动的目的。货币既不是材料,也不是工具;工资虽然一般用货币支付,但工人的真实收入并不是由货币构成。构成工人真实收入的是货币的价值,或者说是货币所能交换到的货物。
用纸币代替金属币,那么纸币所能购买的食物、材料和工具的数量,必然按照它所代表的金属币的价值增加。金属币的价值,现在被加在本来依靠它来流通的货物的价值上面。
无论货币对年产物全部价值所持的比例怎样微小,年产物中总有一部分(常常是一小部分)指定用作维持产业的资金,货币对这一部分年产物所持的比例肯定不小。由于用纸币代替金属币,市场所需要的金属币减少到原先的1/5,那么其余4/5如果大部分加在维持产业的资金内,那当然会大大增加产业的数量,从而大大增加年产物的价值。
一个国家,市场上流通的纸币金额,绝不能超过所代替的金属币的价值,或者,在没有纸币的情况下市场所需要的金属币的价值。
过剩的纸币会全数回到银行兑现,如果银行对兑现表现出困难或迟缓,那么回到银行去的纸币还会更多。这样引起的惊疑,必然会使挤兑更严重。
银行特有的费用,可分为:
- 为了应付纸币随时的兑现要求,金柜里必须经常存储大量无利息可得的金属币
- 需要经常向即将枯竭的金柜补充金属币。
商人或企业家可以向银行借钱来应付随时流通的需要,免得浪费现钱存着不用,但只有这一部分资本应该向银行借贷,不应超出这个限度。
慎重的银行活动可以增加一个国家的产业。但是增加的途径,不是增加它的资本,而是使本来闲置的资本大部分有用,本来不生利的资本大部分生利。
国内货物的流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在商人间流通,一种是在商人与消费者间流通。这两种流通途径,都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来支持,无论是纸币还是金属币的形式。
虽然每年所有消费者购买的价值和所有商人购买的相比,至少不少于后者,但前者所需的货币量却小得多。
较好的办法也许是把全国各地银行纸币的最低面额限为5镑,这样纸币一般就只会在商人间流通,就像伦敦一样。
金属币的价值,任何时候都不取决于国内流通纸币的性质和数量,而是取决于世界金银矿藏的丰瘠程度。所以,金属币对其他货物价值的比例,也就是可以购买到的其他货物的数量,不会因为纸币价值低落而减少。
第3章 论资本积累或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
能够增加劳动对象价值的劳动叫做生产性劳动,不能够生产新价值的劳动叫做非生产性劳动。生产性劳动能够增加工作对象的价值,而节俭则可以增加一个国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并且实现在可卖的商品上,经历一些时候而不随生随灭,这样就好像是把它贮存起来,必要时再提出来使用,还可以雇佣相等的劳动量。
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一生产出来,就有一部分指定作为补偿资本的基金,另一部分作为地租或利润的收入。无论在哪个国家,生产者对不生产者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这两部分的比例。
由于节俭,而使资本增加;由于奢侈和妄为,而使资本减少。节省的收入等于增加的资本。增加的资本,可以使个人雇佣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或者借给他人,其结果也能雇佣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个人的资本,只能由节俭而得,社会的资本,也只能由这个方法增加。
货币的输出,不是形成国家衰落的原因,而是国家衰落的结果。这种输出甚至还可暂时缓解国家衰落、民生凋敝的痛苦。
货币量的增加,只是社会繁荣的结果,而不是社会繁荣的原因。
只有两种方法可以增加一个国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一种是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量,一种是增加他们的生产力。
把收入花费在耐用品上,不仅有利于积累,而且有利于培养俭朴的风尚。
第4章 论贷出取息的资产
出借人把资本贷借给借用人,作为报答,借用人在借用期内每年从年生产物中取出较小部分让给出借人,称为付息;借期满后,借用人再把相等于原来出借人让给他的资本让给出借人,称为还本。
借贷,其实就是出借人把自己一部分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使用权让给借款人。
货币的作用就像转让的证书,跟其所转让的东西完全不同。
资产增加了,能以收取利息的方式出借的资产也必然增加。
贷出生息的资产增加,会使得这种资产的利息必然下降。
由于市场上商品的供应大于需求,而使商品的价格随之下降,这时贷款的利息也会下降。
一个是:一个国家的资本增加,必然导致投资利润的减少;再一个是: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增加,必然导致对生产性劳动的需求增加。
资本在任何地方都会获得利润,所以也应该在任何地方获得利息。
土地的一般市场价格,由一般市场利息率决定。
第5章 论资本的各种用途
资本的四种用途之间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任何人把资本投在这四种用途之一上,就是生产劳动者。生产劳动者投资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私人利润。
资本有四种不同的用法:
- 用来获取社会上每年所必需的天然产物——这种用法适用于农业家、矿业家、渔业家。
- 用来加工天然产物,使它更适合使用和消费——这种用法适合于制造者。
- 用来把天然产物或制造品从丰富的地方运往缺乏的地方——这种用法适用于批发商人。
- 用来把大量的天然产物或制造品分成少量的部分,便于满足消费者的随时需求——这种用法适用于零售商人。
同样的资本,按照它的用途不同,所推动的劳动量和所增加的社会年产物的价值,都不相同。
批发贸易有三种类型:国内贸易,消费品对外贸易和运输贸易。
等量的资本分别投入在国内贸易、消费品对外贸易和运输贸易上,对推动本国产业的贡献来说,总是前者大于后者。
贸易是由于相互交换剩余生产物的必要。
第三篇 论各国财富增长的不同途径
第1章 论财富的自然发展
生活资料的重要性显然要高于便利品和奢侈品,因此,在每一个拥有领土的社会里,事物总会根据自然进程遵循这样的顺序:资本首先投入农业,然后是制造业,最后才是对外贸易。
第2章 论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旧状态下农业受到的抑制
罗马帝国崩溃后,拥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缺乏改良意识,有经济头脑的地主往往会购买新的土地而不是改良旧地产。同时,欧洲历来的政策也对土地的耕种事业都产生了很大的阻碍。
利用地主提供的资产尽可能多地为自己生产产品,符合所有佃农的利益,但如果把自己的利益与地主的利益混合在一起,是分益佃农不愿看到的。
公共赋税和劳役一样,也不规范和具有压迫性。但无知使农民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收入因此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欧洲历来的政策都是不利于土地的改良和耕种的,无论主体是地主还是农民。
首先,谷物的出口是完全被禁止的,这个规定谁也不觉得奇怪;其次,反对垄断、收购和囤积居奇的荒谬法律,集市和市场的特权等,限制了所有农产品的贸易。
第3章 论罗马帝国崩溃后城市的兴起和发展
罗马帝国崩溃后,国王开始向城市居民征收人头税,继而又永久性地包给市民代征,城市因而成为“自由市”,市民成了“自由市民”或“自由商人”,正是这些自由市民推动了商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第4章 城市商业如何对农村改良作出贡献
城市的商业和制造业让欧洲大部分地区乡村得到了改良,让土地得到了耕种,但是,这种结果却违反了事物的自然进程,因而整个过程注定是缓慢和不确定的。
不断增加和走向富裕的工商业城市会从三个方面促进乡村土地的改良和耕种:
- 对乡村来说,城市是一个巨大且方便的天然产物消费市场,这已经足够促进乡村耕种和土地的进一步改良,而且所有与城市有贸易往来的乡村都会得到这种鼓励。
- 其贡献在于城市居民不断增加的财富,在乡村大量未开垦的荒地那里找到了用处。
- 在乡村居民曾经生活在不断与邻人作战的状态中,他们依附于上级,但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政府,建立了秩序,这使乡村居民有了个人的自由和安全保障。
当资本没有固定在建筑物和土地上时,这些资本只属于个人,而非任何国家。那些依靠商业产生的国家财富,很容易在战争和政治带来的巨大变革中枯竭。
而土地改良所带来的财富,除了像在持续一两个世纪的蹂躏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激烈的变动之外,是不可能被摧毁的。
第四篇 论政治经济学体系
政治经济学提出了两个不同的目标:
- 使人民有能力为自己提供充分的收入或生计;
- 为国家或社会提供足以提供公共服务的收入。
政治经济学就是要让所有人都富裕起来。
由于时代和地区的差异,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学体系:一种为重商主义,另一种为重农主义。
第1章 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
对任何国家而言,积累金银是致富的捷径,欧洲各国都在研究本国积累金银的一切可能的办法。国家积累或储备金银的来源包括三个方面:流通的货币、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和多年积攒于国库的货币。
一个国家金银的短缺可以有很多方法弥补:以货贸易;赊账购销,交易各方每月或每年清算一次;用调控得当的纸币来补充等等。如果原料短缺,产业必然停顿,如果粮食短缺,人民必然挨饿,货币短缺却不会造成严重影响,所以,政府对于保持或增加国内货币量的关注是不必要的。
一个国家的年产物中的极大部分用于国内流通和消费,其数量完全依靠国内的消费资本来维持。剩余的产物也用于和其他国家交换货物,只有极小一部分用来换取邻国的金银,但即使交换不到金银,也不会使这个国家破产,因为国内消费的绝对主导地位,使这种小小的损失和不便,根本不会对年产物的产量造成任何影响,只是会让国家采取一些代替货币的必需方法。
国内产业的年产物以及来自土地、劳动和可消费资本的年收入,是一个国家财力的来源。
维持在遥远国度的军队的所有支出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把一部分金银运往国外;二是把一部分年产物运往国外;三是把每年天然产物的一部分运往国外。
国家积累或储存金银的来源包括三个方面:流通的货币、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多年积攒于国库的货币。
外贸为剩余的劳动产品开拓了更广阔的市场,这极大地鼓励了国内生产,使他们不断提高生产力,尽力增加年产量,从而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和财富。
财富由金银构成,而贸易顺差能带来金银。这两个原则使尽可能减少进口、尽可能增加出口成为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目标,所以国家致富的两大引擎就是限制进口和奖励出口。
对进口的限制有两种,包括限制本国能生产的外国货物的进口,以及对可能造成贸易逆差的货物加以限制。实现限制的手段,有时是高关税,有时则是绝对禁止。
鼓励出口的措施包括对已缴纳关税、货物税的用于出口的货物和已经课税为再出口而进口的外国货物实行退税;奖励某些幼稚产业或特殊产业;与外国订立有利的贸易条约;及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
第2章 论限制进口国内能生产的商品
高关税确保了一个国家国内商品的市场垄断地位,但是这个国家的生产却只能达到某一特定的限度,一旦人口和产业超过了这个限度,将不利于国家的发展。而进口却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对任何个人来说,其所能雇用的工人数必定和他的资本成某种比例。同样,对一个社会而言,它能继续雇用的工人数,也一定同那个社会的全部资本成某种比例。
商业条例能确定产业的方向,不论这个方向是否有利于社会,但它却不能使产业数量的增加超过资本维持的限度。
政府应该把劳动放在更有价值的商品的生产上。忽视更有价值商品生产的管制是无用的或者有害的。
法律长期禁止谷物和牲畜进口是不现实的,一个国家的人口和产业肯定会超过本国土地生产物所能维持的限度,一旦达到那种程度,进口必将开启。
限制外国产业,奖励国内产业,通常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很有利:
- 国防所必需的特定产业。
- 如果对国内产品课税,那么自然也要对外国的同样产品课以同样的税,这似乎也合理。
给外国产业增加若干负担以奖励本国产业,显得比较容易,而在什么程度上继续准许一定外国商品自由进口是适当的;在什么程度上或使用什么方式,在自由进口已经中断若干时间之后,恢复自由进口是适当的,却需要深思熟虑。
第3章 论对其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那些国家的各种商品进口的特殊限制
贸易差额因为缺乏具体标准而无法被判定究竟对谁更有利。然而国民的意志很容易被少数商人私利所左右而产生偏见和敌意,以至于人们只使用两个标准:关税账簿和汇率情况。
重商主义提倡对任何产生贸易逆差的进口商品进行特殊限制,其根源来自私人利益关系和垄断精神。
决不能用汇兑的一般情况来判断债务债权的一般情况。
只有自由贸易,才能使进行贸易的两个国家都获利。即使没有对外贸易,一个国家也会发生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差额。在财富、人口和改良都在进行中的全球,也是如此。
获利最大的总是国产商品占交换商品最大部分的国家。
在和平时期的贸易中,这种财富不仅能为本国交换来更大的价值,还可以为国产商品和再出口的外国商品提供更好的市场。
年生产与年消费的差额,当差额有利时,即年生产的交换价值超过年消费的交换价值,社会的资本必然会因此而积累。社会资本的增加,进一步增加了年生产物。相反,如果差额不利,社会的资本必然会因此而减少,其年产物的交换价值也因此减退。
第4章 论退税
对本国或者外国商品的出口退税,即使是全部退税,也是合理的。虽然国内的税收特别是关税会因此而遭受大的损失,但产业会因为劳动的自然分工和分配而趋向均衡。
退税:对国内出口的商品予以退还全部或部分赋税,决不会对使商品的出口量与没有征税时相比发生变化。
防止因为征税而使本产业的资本流向其他产业,而不会引导国内资本违反规律的流动。
维护国内各个产业间自然形成的平衡关系,防止税收打破这种平衡;保护劳动的自然分工和分配。
第5章 论奖金
依靠奖金维持经营的贸易部门,仅限于那些在对外贸易中长期亏损的部门。一个国家鼓励出口时,国民不仅要纳税支付出口奖金,还要负担因产品价格上涨而增加的税费。
奖金虽然能增加谷物的出口额,但同时也减少了国内的消费,而且国内减少的比例与国外增加的比例相当。国内减少的消费抑制了国内人口和产业的发展,又反过来限制了国内市场的扩大,所以从长远的角度看,奖金没有起到有益的作用。
只有对那些出口时形态和进口时相同的货物发放的补助,才称为退税。如果货物在进口后被制造成新的产品,则发放的补助称为奖金。
谷物商的贸易由四个独立的不同部门组成,包括:内地商人的贸易、供国内消费的进口商的贸易、供国外消费的国内产品出口商的贸易、运输商的贸易,即进口谷物以便再出口。
内地商人以及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表面对立,实际却是完全一致的。即使在粮食最短缺的年份,也是如此。
谷物只要能够在各地之间自由贸易和自由流通,即使是自然原因造成的粮食短缺,也决不会严重到引起饥荒。
不受约束的谷物贸易自由是防止饥荒的唯一有效办法,也是减轻粮食短缺痛苦的最好办法。
进口谷物的贸易,虽然会略微降低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但不会降低谷物的真实价值,那么,也就不会减少维持谷物的劳动量。
供外国消费的谷物贸易,可以间接对国内市场的充足供给产生有力作用。
运输商的贸易是进口外国谷物然后再出口,并不在国内出售谷物。
进口外国谷物以便再出口的运输商的贸易,也有利于国内市场的充足供给。
第6章 论通商条约
通商条约使得特定出口国家的制造商能够取得极大的利益,但却不利于制订条约的国家的商人和制造商。实施条约的国家虽然也能从中得利,却远不及在自由竞争时得到的多。
商品的直接贸易总是比间接贸易更有利,而且所需的资本也更少。
第7章 论殖民地
古希腊和古罗马开拓殖民地的目的是为了缓和国内的压力和获得明显的实惠;欧洲人在美洲和西印度建立殖民地的起因并非必要,而且得到的实惠也并不明显。
殖民者主导殖民地计划的初衷充满了荒唐和不公:不仅为了寻找金矿和银矿,还觊觎占有善良的当地土著的国家。后来殖民者的动机虽然更合理更值得称赞,却同样荒唐和不公。
当殖民地的重要性被宗主国意识到时,宗主国总是想扩大自己的市场而垄断殖民地的贸易,从而限制其市场。他们最初制定的政策不仅没有加速殖民地的繁荣进程,反而起到了阻碍作用。
美洲的剩余物给欧洲居民提供了丰富无比的商品,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促进了欧洲各国产业的发展;而新航线的开辟则为欧洲各国的产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他们都为欧洲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欧洲在美洲的发现和殖民中得到什么利益呢?
欧洲得到的利益,一是香料用品增多了,二是产业增大了。
各国从所属殖民地得到的特殊利益分为一般利益和特殊利益。
一般利益也分两类:保卫帝国的军队和维持帝国的收入。
专营贸易成了这些特殊利益的唯一来源。
殖民地贸易的利润在逐渐降低,而其他部门的利润在逐渐提高,直到出现新的利润平衡为止。
在没有获得垄断权的贸易部门的贸易,不是被殖民地贸易的高利润吸引走了,就是因为高价格而在别的市场被其他国家被排斥掉了。这两方面的结果都让英国其他贸易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
为了让英国在将来免于这种危险,就应该强制某一部分资本从垄断中撤出,转而投入其他产业。只有逐渐缩小过度发展的产业,而逐渐加强其他部门,逐步将所有产业恢复到自由贸易状态下的均衡,并保持这种自由状态,才是唯一可行之道。
垄断违反了自由贸易的规律:资本从邻国流入遥远的国家;并从直接贸易流向了间接贸易;并在某些情况下,从所有消费品贸易流到了运输贸易。产生的后果是:资本流到了只能维持较少劳动力的方面;大部分制造业仅适合一个特定的市场。
对利益的追求,自然会使个人将资本用于利益最大的行业。
其他行业提高的利润会让他们立即改变错误的投资方向。
资本会自然选择最适合的利益,并按合适的比例在各行业之间分配。
第8章 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
谁制定了重商主义?肯定不会是消费者,他们的利益完全被忽视了。只能是生产者,特别是商人和制造商。在各种条例的实行中,商人的利益受到了关注,消费者的利益则被牺牲。
鼓励进口工业原料,可以使本国以较低的价格制造商品,从而避免了更大数量和更高价格的商品进口。
消费是生产的唯一目的。因此,消费者的利益必须首先受到关注。
重商主义者似乎把生产而非消费当成所有工商业最终目的,他们总是牺牲消费者的利益。
第9章 论重农主义即把土地产物看作各国收入及财富唯一或主要来源的政治经济学学说
政治经济学有着两个不同的体系: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与重商主义相反的是,重农主义者肯定高估农业产业,主张与土地相关的劳动才是唯一的生产性劳动,因此低估了城市产业。
他们把对土地和劳动有贡献的人民分为三个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耕作者、农夫和农村劳动者组成的生产阶级,以及工匠、制造商和商人构成的不生产者阶级。他们歧视第三者。
如果重农主义者抑制了这种贸易关系,必然从两个方面对本国造成损害。首先,提高的外国产品的价格,必然降低本国用于购买这些产品的剩余产物的真实价值;其次,国内的垄断,将提高商业、制造业以及农业的利润率,必然会分散现有农业的资本和劳动,或吸引其他原本想进入农业的资本和劳动。
把工匠、制造商和商人完全看作不生产阶级,是重农主义学说的主要错误:
- 用不生产阶级对其命名是不恰当的。
- 将工匠、制造商和商人视为与家仆等同也是不妥的。
- 在任何假设下,工匠、制造商和商人的劳动都不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 如果农夫和农村劳动者不节俭,不能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就不会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
- 重农主义学说提出,一个国家居民的收入,完全由其劳动所得的生活资料构成,在相同条件下,商业国和工业国的居民的收入最大。但是,如果一个国家通过商业或者工业的进口,其居民生活资料的数量就多于本国土地所能提供的。这样,没有土地的城市居民只要通过劳动,就能够得到足够的天然产物来维持生活和发展产业。
无论是重商学说、重农学说,还是其他任何学说,如果对自然自由的制度强加某种鼓励或限制,违反了资本流动的规律,都会有悖于为了促进而制定它们的初衷——阻碍而不是加速社会富强的进程,降低而不是增加年产物的真正价值。
在自然自由的制度下,君主只有三种应尽的职责:保护社会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保护社会任何成员的利益不受侵犯或压迫,设立完全公正的司法机构;建立和维护某些公共设施和公共机构,它们会使社会的投入得到更多的利益。
第五篇 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
第1章 论君主或国家的费用
在封建社会里,保卫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与独立成为君主的第一职责,随着社会的进步,君主的这项职责需要越来越多的费用来维持,不同时期需要支付的费用会有所不同。
贫富上的不平等让穷人产生了把富人财富据为己有的冲动,而富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就促成了司法机关的产生。司法费用无法避免,没有哪个国家的司法是免费的。
建立有益社会的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是一个国家的基本义务之一。个人在使用公用设施所缴纳的费用与国家在公共设施上的投入相比会小很多,所以,消费者是最终的受益者。
政府来管理道路的税收必定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是这样做本身还存在许多重大的缺点:
- 国家如果把这种税收看作国家应急资金的来源,那么这笔费用往往会无限制地增加下去,因为人们会在想象中增加急需的程度。
- 如果按照车辆的重量来收取通行税,如果这笔费用只用来修建和维护道路,这是很公平的,可是,如果这笔钱用来提供国家的急需资金,那么就不公平了。费用的承担者主要是那些粗笨商品的消费者,他们是国家的穷人而不是富人,那么提高的税费就会转嫁到他们的头上
- 政府在征收完通行税之后,往往很难再从其中划出一部分来进行道路的维护和修理。
国家防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保护一般的贸易往来,因此是政府应尽的义务之一。
要使股份公司的经营更加合理,除了制定出严格的规章和法则之外,还有其他的两个条件:一、其所从事的行业比一般的行业要大,而且更加普及;二、其公司的资本要雄厚,比一些私人的合伙公司的资本更多。
对于一个社会青年人进行教育的费用也是由本行业的收入来支付的。这一类型的收入来自学生们向教师交纳的学费或者礼金。
即便教师的所有收入不全来自学生们交纳的学费或者礼金,社会也不应当负担教师的薪金。
一个普通学校或者专科学校如果有了一笔来自捐助的基金,那么就不能很好地激励教师们努力工作。
君主为显示自身的权威,维护在公众面前的尊严,往往花费大量的金钱。这一部分开支虽经常变动,但完全属于奢侈的消费。
一个国家的国防开支,一个国家元首的开支都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而支付的,因此,这些费用要由全社会来负担。这种负担,要与社会的负担能力相适应。
司法行政开支本来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利益,因此也应当由全社会来负担。
司法行政的费用要由原告和被告双方或者其中的一方来支付。
除了罪犯本身无力支付这项费用外,司法费用无须由社会全体成员负担。
凡是地方政府支付起来比较方便的费用应该由地方政府来支付,而不应该由全社会来支付。为了某个地方的利益而增加全社会的负担是不公平的。
维持良好的社会交通,有利于全体公民,因此其费用也可以由全社会来承担。但是,那些通过道路交通来转运货物的商人和那些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是道路交通的直接受益人,因此,英国的道路交通税,以及欧洲其他国家的道路交通税都由商人和消费者来承担,这样,社会上其他的人负担就会少了很多。这样是很公平的。
一个国家的教育或者宗教设施一般来说应该由社会一般收入来支付,因为这也是对社会有利的,但是这笔费用如果由那些直接接受了教育或者因为宗教而获益的人来支付的话,会更加合理。这样做也许会更有好处。
对于那些有利于全社会的公共设施和工程,如果不能由那些直接的受益人来支付,或者不能由他们全部支付,那么剩下的金额就要由全社会来负担
第2章 论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源泉
必要的政府开支。这些收入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君主或者国家的财产,与人民收入无关;二、来自百姓上缴的收入。
资本和土地是国家或者君主的专属品,君主通过这些资本来获得利润,包括资本的利息和土地的租金,这些收入并不能维持一个国家的必要开支,所以还需要国家的税收才能实现。
国家或者君主专属的收入包括资本和土地两部分。
君主从资本里获得收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使用这些资本,这时,资本的收入表现为利润;一种是把资本转借给他人,这时,资本的收入表现为利息。
一个国家公共收入也可能来自货币和资本信贷产生的利润,国家会做主将国家积累的一些财富贷给国内外的人们。
能够维持政府安全和尊严的,是那些确定的而持久的收入。
公共资本和土地的利息和租金是不足以维持一个国家的必要开支的。因此,公共收入的主要源泉是税收,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老百姓要从自己收入中拿出一部分来上缴国库,以此来维持国家运转所需要的开销。
征收税收的一般原则:
- 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自己的收入尽可能地交纳国家的税收。任何赋税都不能只由地租、利润或者工资三者中的一个来承担,如果不考察其他两项收入的话,那赋税一定是不平等的。
- 每个纳税人的税收是确定的,交纳税收的日期、交纳的方式和数额都不能随意更改,要让纳税人心里明明白白。
- 要合理安排好每项赋税的征收时期和方式。
- 税收的数额也要合理安排,尽量使从人民那里征收的税款等于国家希望得到的收入。
如果征收的实际数目比最后进入国库的多,那么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在征税时用的官吏过多,他们侵占税收作为自己的薪金,因此要向百姓征收更多的税。
- 税赋的过于沉重使人们不愿意把钱投入到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商业中。
- 人们在税收面前总产生逃税的欲望,因为有很多税收过于繁重。
- 那些收税的官员往往采取烂缠死打的办法来向人们征税,因此纳税人常常会感到十分难堪。
对于地租有两种征税的方法。第一,按照一定的标准按不同区域评定地租的多少,务必使这个标准不再变更;第二,税收依照地租的实际多少变动,在土地耕作条件改变的时候要适当增减。
这种随地租变动而变动的税收的征收费用是比较高的。
在另一方面,这种可变的地租还会阻碍土地的改良。
对农产品收税,其实也就是对地租收税。这种税收刚开始由农民垫付,最终由地主支付。
什一税是加在地租上的一种很不公平的赋税,往往成为地主们改良土地的障碍。
房租有两部分,一种是建筑物的房租,一种是地皮租。
建筑物的房租是建筑房屋的时候投入资本的利息或者利润。
和房租相比更应该对地皮租收税,因为对地皮租征税不会抬高房租。
地皮租和其他普通土地的地租是最适合向国家交纳税金的。
如果从这笔收入中收取税金去弥补国家财政的话,不会妨害社会任何产业的利益。而且,这项税收收取之后,不会影响土地和社会劳动的年产量,也不会影响社会中大部分人的收入。
和普通土地的地租相比,地皮租更适合交税。
货币利息不应该成为税收的对象:
- 个人拥有的土地是公开的,可以获得丈量和正确的估量,而一个人到底有多少钱却是比较秘密的,要想正确估量几乎不可能。
- 土地无法转移而资本很容易被转移。
特定营业的利润税,这些税款最终都落到了消费者的头上。商人们通过抬高商品价格让消费者替他们垫付了那部分税款。
如果国家向一些商业部门征税的话,那么商人们就会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税款的支付。他们往往会从经营中撤出一部分资本,使市场上资本供应量减少,这样,商品的价格上涨,最后,税赋落在消费者的身上。
按人头交纳税赋会使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都获得损失,会使国家财力逐渐枯竭。
特定行业营业资本的利润税不会影响货币的利息。
加在土地、房屋、资本上的资本价值的税可以采取两种比较间接的方式:
- 规定这种借贷或者财产转移要使用那些已经支付一定数额印花税的纸张或者羊皮纸上,否则就不受法律保护。
- 规定这种财产转移要在一个公开或者秘密的册子上登记,要对这种注册征收一定数额的税款,否则就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一项财产由一个人拥有的时候,对这些财产征收的税款不是来自财产本身,而是来自财产所产生的收入。如果财产的主人变了,这时,就要对这种财产主人的转移征收一定的税,而这种税收必然来自其财产本身的价值。
财产转移时交纳的税赋是一种资源的浪费,相同价值的财产在人与人之间转移的次数是不确定的,因此,那种按照财产价值的比例征税的做法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像很多印花税或者注册税那样不按照价值比例征税的话,是更不平等的。
当劳动需要及食物价格没有变动时,对劳动工资直接征税会让劳动者的工资有所提高,但是提高的幅度不大,也就是刚刚超过那些税额以上。
有时,劳动需要的大规模缩减使直接对工资征收的税并没有使工资相应增高。这种税的结果还会造成农业的衰退,穷人就业的减少,一个国家土地年产品的下降。
人头税和消费品税是无区别地加于各种收入上的税。这种税会不分彼此地从纳税者的土地地租、资本利润以及劳动工资中征收。
不管社会需要状况如何,增加、不增不减还是减少,生活必需品平均价格的上升都必然会降低穷人养家糊口的能力,这样都会降低社会有效劳动的能力。
对奢侈品课税不会引起任何其他商品价格的提高。
生活必需品税的论断,某种商品的价格往往要负担多种税收,也许会重复累积四次或五次。
可以用两种方法对必需品或是奢侈品课税:
- 根据消费者每年曾经使用或者消费某种商品的即往经验,要求其每年上缴一定数额的税。那些不能立即用完,可持续很长时间消费的商品,最适合采用这种种方法征收税;
- 当商品还没有销售出去之前,即由商人来负担这笔税额。那些可以立即消费掉或消费较快的商品,则最适合采用这种方法课税。
当消费减少影响了收入的时候,要用降低税率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当走私出现使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的时候,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降低走私对人们的诱惑力,二是增加走私的难度。因此,可以采取降低关税和设立阻止走私的税收制度两种方式来解决。
我主张用消费税的方式来抑制走私,而不是采用关税的方式。如果把消费税的税政制度引入到关税里,可以增加走私难度。
在任何国家,贫民全部消费的数量和价值都要比富人们的全部消费大得多:
- 各国的全部资本几乎都被用于生产性劳动的工资,并分配给下层阶级的人。
- 社会的大部分收入包括土地地租和资本利润都被用作奴仆和其他非生产性劳动的工资及维持费用,因此属于这个阶级所有。
- 很多小零售商每年挣得的利润总额很大,在年收入中占有很高的比例。这部分的资本利润是下层人民使用自有资本所得的收入,因此属于他们。
- 一部分的土地地租也会属于这个阶级所有。
需要对下层阶级人的奢侈品消费征税,而不是对他们的必需品消费征税。
奢侈品税,对于这种税的征收而言,人们所缴纳的税比实际归入国库的税数目要多,而且这种差额比其他税收的差额都大。引起此弊端的原因有四个:
- 征收此税会消耗更大的人力或者物力,需要安排许多税务部门和税收人员。他们的薪水与津贴最后还要由人民的税收承担。
- 课税会对某种产业产生阻碍。被课税商品价格提高,所以常常会抑制消费,从而限制了生产。
- 走私逃税常常会招致财产被没收及其他的惩罚,并使走私者破产;但这些违法者也许在所有方面都表现比较好,除了逃避关税这一点。
- 实行这种税会使商人要服从税收官员的频繁拜访和令人讨厌的检查,增加了商人们的精神负担。
第3章 论公债
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政府只有通过借债才能支付巨大的开销,而民众在道德的作用下会贷款给自己的政府,国债由此形成。发行国债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整个国家会陷入危机。
一个拥有众多商人和制造商的国家,必然有很多人有能力随时借贷巨资给政府。
这种国家的政府在平时会放弃节约,因为它觉得在非常时期,向人民借款是很方便的。
英国的短期公债就是按信用方法借入的。这类公债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无利息或假定是无利息的债务,类似于个人记账债务;一部分是有利息的债务,类似于个人用期票或汇票借入的债务。
一种情况下,这笔钱在一定的期限内足够支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这种借款被称为预支款项。另一种情况下,这笔抵押出去的收入只够支付利息或者相当于利息的永久年金。政府在偿还本金之前,随时可以把许诺的年金赎回。这种方法借入的款项被称为永久付息款项或者息债。
假如政府只用预支办法筹款,要想数年之内就从债务中解放出来只要注意两点就可以了:第一,不要使该基金在规定的年限里超额负担债务;第二,在第一次预支未还清以前,不要做第二次预支。但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做不到这两点。
以举债方式支付国家费用会使一个国家的原资本逐年受到破坏,那些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收入,会被转用以来维持非生产性的劳动。
举债制度在战争情况下才优于增加税收的制度。
政府常常借口提高货币的名义价值,也就是提高价格的办法来偿还公债。而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已经破产了。
采用这种方法将使所有国家货币的价值减少。